乡村振兴探路者专栏以《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材料为基础,以理论联系实际为指南,依照论坛举办顺序,逐一整理每期论坛一线探路者讲述的材料,分析和揭示故事背后的机理和机制,以帮助读者在遇到同类事情或问题时能够提升认识,有所借鉴。
本期专栏计划以《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第三期“战旗实践”为主题,共发布六篇文章。
第三期:战旗实践
第一篇
整合土地资源 以地谋发展——高德敏讲述战旗村创业史
第二篇
战旗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变迁——经理人冯忠会现身说法
第三篇
一个外来媳妇眼中的战旗村——杨明学的故事
第四篇
战旗村与附近村庄的同与异——乡镇干部何玉建如是说
第五篇
(上) “战旗实践”专家点评
(下) “战旗实践”问答选编
第六篇
战旗之魂:村庄再造 建设有权有能有为有位的村庄主体
第三期 第六篇
战旗之魂:村庄再造 建设有权有能有为有位的
村庄主体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
杨团 刘建进 仝志辉
【摘要】战旗村在一任接一任干的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集中土地和村企产业的经营权、确股不确地等项改革,既根除了“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又杜绝了集体资产耗损与流失;集体和村民两类主体互动互补,形成了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村庄主体新的结构特征,共同创富、共享未来。它既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也不同于类似乡镇行政附属物的大多数村委会,较之当今大部分村庄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它揭示了地处非经济发展中心地带、资源资产一般化的村庄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趋向,带给我们认识乡村振兴的一种新的想象。本文据此提出,应将建设有权、有能、有为、有位而且“四有合一”的村庄主体,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为此,建议重新审视和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修订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给予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乡村经济与社会、建设与治理中的创新权利和足够空间,让他们有权有能,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本文还认为,战旗村不可简单复制和推广,我们需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乡村的多样性。
【关键词】乡村振兴 村庄主体 主体性 农村基层党组织 土地经营权 村集体经济
【题注】本文是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第三期:战旗实践的同名专栏第六篇即总结篇。感谢战旗村现任党委书记高德敏,前任书记李世立,现任村党委副书记李光菊,村纪委委员、村景区办副主任杨明学提供的材料和意见。本文还参考了董筱丹:《一个村庄的奋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屈锡华等:《战旗村变迁纪实录》(四川大学出版社,2014)。本文执笔人为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领导小组杨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建进(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在研究组多位专家支持鼓励下,我们吸收意见,几易其稿,反复推敲。其中对本文有重要贡献者有郑易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晶晶(闰土工作室负责人)、姜斯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江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1年11月14日
战旗村原是距离成都市区40多公里的典型农业村,1965年以前是金星大队三个大队中最弱的三大队,1965年成建制独立。当时1700口人,1700多亩低洼地,3间猪圈房,700元债务。而如今的战旗,已将原来金星村另外两个较强的大队合并进来,人口4400多人,耕地5440多亩,建设用地1374亩。2020年,村集体资产达8120万元,集体经济收入653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现在,社会资本在地投资超过5个亿。年轻人包括外来者共几百人在村内就业。域内农商工文旅多业综合发展,新老村民和谐共处,处处洋溢着生机勃勃而又和谐安宁的气氛,俨然一派现代乡城小镇田园社区的景象。一个中等规模、处于城乡结合部边缘的穷村,经过半个多甲子,实现了由穷到富,从农业到多业,由乡村到乡城融合的跨越式可持续发展,较之周边及至全国条件一般的农业村,其发展的成效、速度和可持续性都超出了一大截。这在中国村庄发展中非常罕见。
我们将战旗的变革称为村庄主体再造,而不称其为战旗村集体或新型集体发挥集体经济的作用,是因为当下集体以及集体经济这套词汇已经成为不同人各自解读的概念和含混不清的话语体系。与其混沌,不如不用,而是直面事实。由于找不到准确表达我们看法的现成概念,权且采用村庄主体和主体性的说法。
村庄主体再造不是指外部性状的改变。这类视觉的改变在中国乡村大地上几乎随处可见。只是,大部分的改变大都千篇一律、表面光鲜、缺乏内涵,甚至实际上还是被城市、资本、政府轻易支配。一言以蔽之,缺乏自我的活的灵魂。而战旗的村庄再造,外部的改变是其主体性丰富内涵的映像,灵魂的回归和塑成才是内核和本质。我们将有灵魂的村庄称之为村庄主体。我们所言的村庄主体再造,就是村庄主体性或主体精神的回归与再造。它不变的是始终以村集体所有制为底线,它变化的是跟上时代发展的制度创新,根除“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又杜绝集体资产耗损与流失,让村民与集体共同创富、共享未来。
我们认可的村庄主体,是有权、有能、有为、有位而且“四有合一”的村庄。这种“四有合一”是我们从战旗实践中提炼出来的特性。战旗实践虽然不能代表中国乡村的全貌,但是其精华的縮影,
“有权”是村庄作为一个主体,对村庄的所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文资源、社会资源拥有发展主权;“有能”是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决定发展什么、怎么发展、如何分配的能力;“有为”是让这种能力落地实际,解决问题、产生实效的主动作为;“有位”是指村庄基层组织是被宪法赋予管理“三农”事务的最底层的地域性单元,必须确认它在国家体系中绝不可被轻视或忽略的、独立存在的法定位置,这是有权有能有为的根基。
总之,村庄是有生命的、兴衰起伏的主体。每个村庄都有其生命基因和生存密码。战旗村就是自我认知、自主把握了自己村庄的生命基因和生存密码,从而走上了属于自己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们尝试着将“战旗之魂”提炼为对村庄主体和村民主体有深刻认知,能自觉把握共同命运和发展机遇的能动精神。这种精神是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发展并凝练而成的。自主、自立、自强就是战旗村人在村庄发展变迁过程中展示出来的精神风貌。
(一)村庄主体性的塑成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关于农业农村的体制和政策在不断演变,但乡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战旗自1965年独立建村到现在已有56个年头,历经农业学大寨、社队企业、包产到户、农业机械化、二次产业、绿色革命、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当很多村庄被卷入市场经济大潮失去了自我,既丧失了传统又跟不上现代,颓势显现甚至每况愈下时,战旗村却越战越勇。这是因为他们养成了自觉把握村庄发展权,不断提升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的村庄主体性。
通过考察,我们发现,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历史变迁的每一个重大事件,战旗村都在场。就是这些大事件的洗礼,逐渐塑成了战旗村在承继传统的同时拥抱现代和未来的村庄个性而显得与众不同。
在普遍缺乏资本的计划经济年代,土地不值钱,劳动的价值最为突出。战旗村就充分发挥人的劳动能力,将全村劳动力包括妇女都按照民兵的准军事化体制组织起来学大寨,大力改田改土,兴修水利,动员劳动力,使得农业尤其是水稻、小麦,在短短几年内达到较高的产量。而这也给战旗村带来了全国乡村民兵工作模范村的声誉。
上世纪六十年代,全国养猪业兴起。战旗大队党支部通过禁止个人私卖猪草、给喂公有母猪的社员加工分、给集体堆肥的社员以肥换粮、猪仔由集体以内部价供给,为贫困户垫付养猪资本等组合式政策,切实做到了“公私并举,私养为主”,集体支持社员共同致富。此举让战旗大队从刚设队时在全县养猪业中倒数,4年后成为中国西部农村副业兴旺的一面旗帜。
从集体化时期走来的战旗村,对于唯有守护好集体才可能守护好小农户利益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始终如一的作为。这是村民对以村党支部为代表的村领导班子有深厚政治信任的基础。
改革开放初期,无农不稳、无工不富。他们抓住机会大办砖厂、豆瓣厂等集体企业,实现工农结合,大队统一核算,企业工分划到生产队,提升了村民工分价值,实行了有差异的分配。这些措施让全村在分田到户之前就已经解决了吃饭问题。这也是全国推行包产到户时,战旗全村500户中为什么只有3户同意,经向上级申请,战旗村比周围村庄延迟了一年,才得执行的原因。
上世纪九十年代,乡镇企业私有化的全国浪潮袭来,“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战旗村集体企业经股份制改造后并没有按照公司法运营,集体的流动资产大量流失。“绝不能让几十年的努力毁于一旦”。2003年,在村党支书李世立带领下,战旗村冒着“反改革”要受严厉处分的风险,出资买回个人持有的集体企业股份,重新掌握了集体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权。这次集体企业改制通过流动资产拍卖收回了400多万资金,不仅稳住了人心,更为土地整治、建立股份合作社等村庄自主改革积蓄了信任资本和启动资金。
就在村企转制的几乎同时,村党支部的目光投向了弃耕撂荒的农业。工业能集中,农业怎么办?李世立书记和高德敏主任先是外出考察学习,回来后开村民大会讨论,告知大家,发展好的村庄都是土地集中、统一规划经营的,我们要发展,也要走这条路。
而集中土地的这条路战旗村一走就是将近10年。他们先是为交回土地的村民代缴农业税,集中了100亩,继而筹划成立了承接土地流转租赁的合作社,对拿出土地承包权的农户给予“保底租金+50%利润分红”,又集中了500亩,直到村民集中居住后,结合宅基地、农用地的土地权属改变,才最终完成了全村范围内所有土地的集中管理。
在土地逐步集中的期间,全村进行了土地统一规划,农田改造、整理宅基地、搭上国家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政策建设新小区、引进农业项目、招标出租厂房资产、开展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土地作价入股、村庄自建村民直营的本土商市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实现了全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进步,造就了今日的新战旗。
回望历史,李世立书记说:“关键在集体对经营权的统一管理。经营权不可再分,不能照搬股份制。所有权体现在经营权上。经营权才是最实在的权,经营不好就什么都没有了。”2003年是战旗村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几乎同步开始的产业集中和土地集中,让村集体收回了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经营权,坐实了所有权,重塑了村集体组织和集体经济,重整了乡村社会的生产关系,开启了村庄再造和农民再组织化的重大转型。
土地是农村最大的资源。战旗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能,就来自土地的集中利用。战旗村土地集中方式在全国很少见。他们不是仅仅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收归集体,而是彻底地重定各类土地权属、厘清成员资格,将全村的农用地、宅基地按人面积均分,作为每个成员平均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股份。不久前,他们根据战旗村合村后的新情况,对集体成员股份权的确定方式做了新的调整。成员股份权“生增死减,五年稳定,动态调整”。
这种确股不确地且均分股权的方式,是否与中国历史上“田面权”的含义不谋而合呢?它是否创造出一种虚拟产权,用以平衡农户个体的土地承包权与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之间既分立又统合的矛盾呢?而在战旗实践中,我们看到的事实,就是这类改革让集体和个体利益均沾、皆大欢喜,并为村庄的全面整治带来了创新动力和新的契机。
现在的战旗,集体经济组织有多种实现形式,而经营管理兵分两处。土地资源对村民的部分,由村集体合作社和联合总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对外部企业的部分,集体出租、出让土地和作价入股等各类关联企业,以及集体自建自营的企业,均由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统一管理。
战旗村现任党委书记高德敏将这种集体经济组织方式概括为“产权主体(村民委员会代表)+实施主体(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集体合作社)”,将集体经济的运营模式概括为“村党委领导、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执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的四驾马车并驾齐驱。
历经这一系列自我改革的战旗村,真正掌握了村庄的发展权。他们全面规划全村的资产资源,进行长期的优化配置。有权才有能有为,全村资产资源的集中经营和管理,切实提升了村集体在市场上的谈判地位,增强了与外部主体博弈的能力,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项目落地效率,促进了村庄集体资产和集体收益的增长,维护了所有村民的共同权益。
(二)村民主体性的塑成
战旗村是全体村民的有机集合体。村庄整体的主体性与每个村民个体的主体性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村民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集体对村民的权益和意愿的尊重、村庄大事决策共商、执行共建上,也反映在个体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上。
1、大事共商,民主决策
战旗村有一个长期形成的惯例,重大决策方案先要在村两委和村民组负责人的骨干群里征求意见,修订后再经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凡直接涉及村民利益的议题,特别是土地集中,经农户、小队、村委之间连续3年来回往复的酝酿讨论才逐步推行,而全村承包地确股不确地的规则经村民全体大会多次讨论,直到95%以上村民意见统一才通过执行。这种不同层级、不同群体、不同场合、多种范围、正式与非正式方式并存的民主化讨论,形成了村庄内部的公共空间,集体与个体在这个空间里进行利益协调、责任回应,吸收冲突,解决问题、达成平衡。尽管有时议而不决,时间拖得较长,但是一旦决定,执行就很顺畅。
2、村民评议 制度监督
很多村庄有村委会没有监事会,议事也形同虚设,而战旗村则建立了“决策机构、监事机构、议事机构”三角平衡的治理结构。
决策机构是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委会。
监事机构和议事机构都是村庄常设组织机构,由农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和村委会换届同步。监事机构负责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议事机构要对村庄发展的各类制度规则的制定提出建议和意见。
这两个机构每个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凡遇重大事项须及时开会讨论。
不仅建立村民参与的正式制度,还要让工作程序也制度化。战旗村的“宣传动员、征求意见、形成议案、议决公示、组织实施、社会评价”六步工作法,将决策、实施与监督融为一体。这些做法培养了村民的民主习惯。
他们对干部说,“我们越是信服你们,就越要提意见”。民主评议的制度已经演变为村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新伦理。
而战旗村的村干部,也将村民的民主评议,视为自己对群众能否一碗水端平的公平性检验,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度检验,将村干部换届选举时村民把票投给谁,票数多高,视为村民对自己工作满意度的检验。
3、开放学习 情感融合
到战旗的众多参观者反映,战旗人见多识广,学习新鲜事务的兴趣大,村民素质比较高,对外来人侃侃而谈,还敢于提不同意见。在战旗村,“集体必然会压制个人”的成见没有得到验证。相反,村集体就是孵化、培养新型农民的学校。
战旗人的这种特质是在开放学习的集体行为中塑成的。2006年,郫县县委宣传部寻找可以接纳成都几所大学300多大学生的“高校+支部+农户”大学生进农家活动的村庄。很多村都嫌麻烦不愿接纳,战旗村却认为这是吸收外来信息、激发活力,向社会学习的好机会,就将大学生分到战旗村几百农户家里同吃同住。结果这一结对活动让各大高校的优秀学子与战旗村民结下了深厚情谊。至今已经15年,这种结对互动还在继续。它让村民看到了外部的世界,放大了村民对未来生活的想象力,也潜在地影响了村民公共意识的逐渐形成。
4、公私兼顾 利益连接
“家是最小村、村是所有家”。战旗村的整体利益里包含着所有村民的个体利益。他们认为,每个村民正当的个人利益都值得尊重,并非事事都要集体优先。所以,实现个体利益的同时不违背集体利益,是战旗村平衡集体与个人利益的原则。在将污水沟建成小吃一条街的壹里老街项目中,街上的20多户村民,在选择自建自营还是交给集体翻修、市场租赁的选择上与村集体多次商讨,最终大家都在满足个人愿望与兼顾集体美化环境、格调统一的要求上达到了统一。
集体与个体互融的整体性意识持续外化为连续的自觉行动,并不断获得正向激励。这种激励来自战旗村以集体的经营管理权保护全体村民的所有权权益,让每个村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钟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村党支部是引领村庄发展的当家人
战旗村的集体和个体两个主体的自恰和互融,并非自然生长,而是一任接着一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带领村党支部、村委会一班人从每件具体事情做起,长期磨合、逐渐养成的。政策和制度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要让全体村民信服,愿意跟着村集体走,关键在于干部能不能维护全体村民在自己赖以生存,生生不息的这块土地上的根本利益。好干部并非形式主义地贯彻政策,而是既能发挥政策中正确的部分,又能修正其不切实际的部分,还能填补其空缺的部分。有时好干部的作为恰恰反射出有些不适当的制度应当改变,有些不妥的做法应当反思。他们对主体性集体的建设和保护,也表明了“有位”才能更好地“有为”。高德敏书记告诉我们:“什么是村集体经济?就是要用经营去实现所有者的权益”。这个所有者,是全体村民。所有者权益,是村庄整体的权益。村庄作为一个整体不仅要涵盖现有的村民和村内所有资源,还要涵盖未来。所以,“土地经营要着眼长远,要给未来持续发展留够空间”。而且“土地经营是方式是工具。要营利但不能追求营利最大化,共富战旗、和谐战旗才是目标”。
要让村集体成为全体村民意志和需求的整体代表,村干部就要妥善处理内外关系。
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战旗村对内讲求民主、团结和共识;对外求同存异,在抗拒中接纳,在改变中结合。对于外部资本要进入战旗村发展的意图,战旗村党支部从来采取谨慎接纳的态度。当不具备条件和外部政策环境不利时,他们不冒进,可以释放善意,但不能被资本牵着鼻子走。同时,努力通过提升运筹帷幄土地资源的经营能力,提高土地的增值。
战旗村见证过当地政府机构改革的多次变动,认识到政府部门负责人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与自己所处的生态系统不同。所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们始终将适应与变通放在第一位。他们从来不是等待上级指令或大局确定之后再行动,而是主动思考,谋定而动,不断地以既不违反国家政策又能符合本村实际的富有张力的改革,以包容政府、市场和村民等各方的需求,平复各种担忧,让战旗村持续前行。
今天看,战旗自主决策的每一步在历史上都是站得住的。这说明,在村庄走向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村党支部是真实存在、绝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
(四)我们的看法
2021年到2050年,是乡村振兴战略持续贯彻的30年。而这30年的前3至5年中,需要拿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线图。恰逢此时,战旗村贡献了一个历经56年,持之以恒地以村庄为主体谋生存图发展的实践样本。
战旗村的历史贯穿了集体化时代和改革开放的双层经营时代,今日之战旗能够形成“发展主心骨”、“能力集合束”、“干群同心圆”的新型的村庄主体结构,与“集体兴、社员兴、家庭兴”的成员意识、全村老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充分利用外部发展条件和政策机遇的学习能力都息息相关。这种意识和能力是集体化时代传承的,是在战旗村的当家人,一任接一任干的村支书身上特别呈现的。战旗村的当家人对土地的坚守、对集体的守护、对独立自主性的保有确实罕见。他们在几十年历史考验中既不脱离大形势,又不完全跟着形势走,而是依靠自己对这块土地的认识,判断形势,找准机会,选定突破口,化不利为有利。他们再造村庄主体性的智慧,来自为全体村民谋权益的动力,来自与时俱进、不断成长的学习能力、协商议事能力和对村庄资源整体谋划、整体利用的远见卓识。
但是,更多的村庄却没有战旗村的幸运。正是某种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过度割断历史,系统地窄化、矮化集体化时代,将主观与客观、错误与失误、制度探索与强权压制混为一谈,致使近几十年的农村改革实践中村庄的自信心和集体的组织力上被莫名其妙地贬低,忽略了本应传承下来的好的传统。这是如今大部分村庄失去自主性,变成极度虚弱的依附性主体的原因之一。
要充分理解战旗村的经验,我们就要实事求是地理解中国农村集体化的历史和从集体化时代走出的改革开放年代农村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将村庄再造视为新时期对村庄集体的一种主体性和机制性再造。
我们认为,战旗实践有一种不易被觉察的潜在意义。这就是挽回中国乡村衰落颓势既不能靠固守传统,也不能一味地追赶现代,而要将历史传承与现代文明以一种微妙的方式做有机融合,大力弘扬和发展村庄的整体性和主体性意识,提升决策能力和行动能力的素质。具有这种能量和素质的村庄基层组织不仅能够通过发展集体经济和实现村庄治理给成员带来广泛的福祉提升,还会为其成员的自主经营和素质提高开辟广阔而深远的公共空间。
总之,战旗实践给予我们的开放性启迪是前所未有的。
1、有主体性的村庄拥有适应
新生产力发展的优势
乡村新生产力的主体,不只是单个劳动者,也不只是农业公司,还有村庄基层组织。这类村庄的基层组织涵盖人、物质和非物质资源及其人在物质和非物质生产中建立起的相互关系,它集中体现了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
今日乡村的生产关系,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本制度下,主要由经营权的多种配置所决定的交换和分配关系。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单个小农户直接面对大市场进行交换和分配的制度,在当时的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社会快速变迁和层出不穷的新兴技术迭代下,难于适应现阶段新生产力的发展,需要进行新的变革。
战旗村在此时异军突起并非偶然。它地处非经济发展中心地带、资源资产条件很一般。它不是西南地区经济总值最高、发展最快的村庄,更不能与沿海经济发达的村庄类比。而且,它的发展目标并非是大发土地财,GDP翻番,而是不停顿地推进村民和集体共融共富,提升人的素质,积累人的能力。它的生产关系,似乎既有传统的一面,又有新的一面,新的还是从旧的当中生出来的,并未成熟,带有一点现代的民主、集中,集体与个体联合式的共同体等等的味道。这也许是生成它的物质条件也还未成熟的原因吧。不过,它的确给人以某种安全与希望之感。这就是它的独特价值。就此而言,揭示这个村庄发展的内在机制可能会给我们认识乡村振兴提供一种新的想象。
2、再造村庄基层组织,
让村庄发展可持续
战旗村与一般村庄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的村庄基层组织不同于过去的村集体,也不同于当下基本上被外部市场支配的“新型村集体”。它的集体组织自主自立自强,受到全体成员的衷心拥护,是所有成员个体集中意志的统一代表。它的成员是能自由选择职业、岗位、收益但不可自由选择成员资格的自主性个体。集体与个体之间有丰富的,多层次的、主动的、充满生动张力的连接,两者交相辉映。
一个村庄能以这样的连接将两类主体组织起来时,就能体现出意志统一、选择自主,行动一致、能动调整、有机生长的特质。战旗村的实践证明,在仍要以土地为生存依托的农村,村庄基层就应该是不可再进一步分割的载体。这样的组织载体才能够连接村庄中的集体与个体这两类主体,形成稳中有进的占据明显比较优势的村庄主体性。尤其当村庄主体有能力持续进行在地的基础建设(包括软环境设施),可以为成员个体或外部投资者创造“搭便车”的机遇和收益时,这样的比较优势就会越发显得突出。这就是战旗实践的真实逻辑。他们以集体吸纳成员的土地承包权,实现村庄对资产资源的统一经营,从而搭建共同创富的规模化平台。它不仅筑牢了集体对成员的财产分配和收益分配的底线,同时也让成员个体将其创富的努力更多置于村庄之内,育成了创新创业内部化的机制,进而壮大了村庄整体的发展价值。战旗村的社会结构正是在这种自身发展演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战旗实践还让我们观察到一个事实:村庄建设与村庄治理不可能各自独立存在和相互孤立。村庄治理的思想、形态、方式总是在随时随地发生着的村庄经济、社会、文化等具体事物的建设中反映出来。
由村庄基层组织统合乡村建设与治理尤其经济建设与经济治理,加速乡村发展,不仅是村庄治理的需要,更是国家振兴的大局。这类组织显然不同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但也不同于农村改革以来由于缺乏自主权、沦为乡镇行政附属物的大部分村委会。中国的乡村要振兴,太需要千千万万战旗村那样的村庄主体,担当起村庄全面建设与全面治理的重任。
村庄是国家的基底,是国家整体稳定和维护综合安全、实现独立自主的的微观基础。乡村的历史传统、社会结构、资源禀赋有别于城市社区,相应地要求村庄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村庄整体性也是其主体性的物质基础。我们只有将尊重村庄主体性地位与尊重农民个体主体性地位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改变目前视村委会为政府行政部门最底层派出机构的认识和做法,发挥村庄主体的活力,才能在新的历史阶段,为加快中国农村发展,改变失衡的城乡发展格局做出贡献。
3、进行必要的修法、
制度改革与调整
基于此,我们认为应该重新审视和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同时修订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组成的村级领导班子在村庄建设和治理中的法定的核心地位。改变目前村委会只是基层自治组织,不能发挥经济主体作用的现状;改变村委会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理人,但又不能作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是产权主体,但不是实施主体以及与实施主体完全分立、毫无关系等等这些带有相互冲突概念的尴尬状态。同时还要改变村财乡管政策,还权于村集体。我们建议政府部门依据修改后的法律为村庄党政统合、政经统合、政社统合的基层组织赋权赋能,给予村庄主体获取和经营完整资源主权的“制度空间”,让其有权、有能、有为、有位。我们认为,这应该成为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的农村改革的重大方向。
4、给予党的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
中的创新权利和足够空间
如何让村庄基层组织成为领导全体村民共富共融的核心力量?战旗村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强化基层组织党建,让村党支部成为带领村庄基层组织前进的战斗堡垒。说到底,战旗之魂的核心就在于村庄中有一个践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实事求是地为村庄的大多数人谋利益求发展的基层党组织。56年来,战旗村村党支部带领全村一任接着一任干,每一届书记通过传帮带选择继任者接班,将村集体牢牢把握土地资源权益作为村庄的传统一直继承下去。
我们以为,正是党的领导体制,特殊的土地制度,以及中国乡村不同地域相异的地理条件和乡土文化,面临环境与机遇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农村基层组织可选择区间比城市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大得多。这也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较之城市大有可为。我们需要发自内心地尊重乡村的多样性,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城市基层党组织存在相当程度的形同质异性,在恪守党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更突出强调给予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领导乡村经济与社会、建设与治理中的创新权利和足够空间,而不过份强调运作规制标准化,让他们有权有能,发挥好领导核心的作用。
还可考虑,结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要求县乡党委对村庄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并与政府激励政策联动,以先进带后进的方式,切实提升村庄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5、不宜简单模仿战旗经验
目前,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乡村基层工作,是否承认村庄是一个主体,是否珍惜和看重这个乡村基层的活细胞,有着相对独立于政府、市场,不同于城市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的独特的生长和运行规律?这一点在今天全党全国全社会支持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战旗村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战旗村在多年实践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且独特的村庄整体发展制度的基本框架,这就是承载战旗村主体性特质的软件基础设施,是乡村振兴中的“新基建”。
目前,多地到战旗村学习,战旗实践的社会影响力正在扩大。不过,各地在学习和模仿中可能要注意防止重蹈“一刀切”的旧辙。战旗村走到今天有自己的主客观条件,它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复制的标准化、机械化模式,况且,它自身还在不断发展中。
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带来村庄这个微观主体的外部环境的巨变,我们还想表达这样一个看法:我们希望借重战旗村这个案例,推动实务界、政策界和理论界形成解放思想、跨界自由讨论的开放空间。比如战旗之魂到底是什么?是什么让他不唯上只唯实,自主自营自立的?改革以来乡村行政体制、土地产权、村庄治理发生的变化,哪些经验教训是可以提炼总结甚至达到基本共识的?今日振兴乡村最大的难点焦点到底在哪里,难道还是资金和人力匮乏吗?为什么自上世纪60年代起,同样遇到的难关、两难处境、历史旧账、纠结无限…,但是战旗村居然能主要凭一己之力,解决或缓解上级不敢碰的问题?
看来,对从复杂艰苦的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战旗经验,要给以更加认真的理解与尊重,而不仅仅将其作为对固有观念的正向或反向的例证。同时,沿着小农与市场有效衔接方式的线索,持续和更深入地分析和总结战旗村及其他富有生命力,将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自我改革和创新的基层智慧,无论他们是成功、半成功、失败还是正在探索中。而政策理论界与学术界是否应该调整自己的方位,为今后出台的政策和制度框架更多致力于保护基层的发展空间以减少逆淘汰而多做努力。
杨团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顾问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理事长
综合农协研究组负责人
刘建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领导小组成员
仝志辉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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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全党、全国、全社会全情关注的伟大事业,目前正以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深度和广度在发展。于2021年6月20日在京举办的《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就是试图向社会展示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着的变革。
论坛摈除“理论主导、专家包场”的做法,首次用系列化集中展示一线农人探路者优秀事例的方式,让基层的持久努力被社会听见和看见,让各界的交流互动立基于一线的真实,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乡村振兴实践的持久氛围,推动更多的人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探路者大军。
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和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三家共同主办。本年度论坛计划举办六期,刊出六期专栏。
北京农禾之家综合农协研究组
这是一个探索中国三农事业发展的制度方向和实施路径的学术研究群体,起步于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在陕西洛川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2005年,该课题组扶助一批农民合作组织设立“农禾之家”联盟,并于2011年正式注册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成为该中心下设的综合农协研究组。该研究组拥有多机构、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志愿者,主要针对农民再组织化、乡(镇)域和村域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与乡村社会基础再造进行方案设计、试点探索、理论创新、案例剖析、政策推进等。自2013年起,连续编辑出版《综合农协》季刊,年度集体著作《综合农协 中国三农改革的突破口》,举办“农民组织化“、“东亚综合农协”、“集体经济与合作社”、“供销社改革”、“乡村社区工作者”、“青年返乡”等领域的论坛和讲座,与地方政府合作进行乡镇级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