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 “烟台经验”04 组织起来,实现乡村振兴——烟台市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创新实践

乡村振兴是中国未来全党、全国、全社会全情关注的伟大事业,目前正以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深度和广度在发展。于2021年6月20日在京举办的《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就是试图向社会展示我们身边正在发生着的变革。

 

论坛摈除“理论主导、专家包场”的做法,首次用系列化集中展示一线农人探路者优秀事例的方式,让基层的持久努力被社会听见和看见,让各界的交流互动立基于一线的真实,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乡村振兴实践的持久氛围,推动更多的人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探路者大军。

 

论坛由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乡村治理中心和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三家共同主办。本年度论坛计划举办六期,刊出六期专栏。(点击链接查看六期论坛简介)

 

 
 
 
 

乡村振兴探路者专栏

 
 
 
 

 

《乡村振兴探路者专栏》以论坛材料为基础,以理论联系实际为指南,依照论坛举办顺序,逐一整理每期论坛一线探路者讲述的材料,分析和揭示故事背后的机理和机制,以帮助读者在遇到同类事情或问题时能够提升认识,有所借鉴。

 

首期专栏计划以《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第一期“烟台经验”为主题,发布六篇文章。

 

 
 
 
 

“烟台经验” 第四篇

 
 
 
 

 

组织起来,实现乡村振兴

——烟台市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创新实践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

综合农协研究组

 

【摘要】为破解集体穷、支部弱、群众散、产业衰的问题,自2017年以来,烟台市市委组织部依靠党组织的引领把群众重新组织起来,重构集体和群众之间的利益连接纽带。他们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方式,让村集体和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推动全市52%的村庄在短时期内发生了重大变化。该文讲述了烟台是如何进行思想破冰和行动突围的,回答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社有何不同,党支部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是否有资格领办合作社,以及与其他主体所办合作社的比较等问题。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集体经济;干部培育

 

 
 
 
 

一、故事

 
 
 
 

 

于涛在【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第一期“烟台经验”(2021年6月20日)上讲演

 

各位领导、同志们:

 

通过刚才衣家村、田家村、北洛汤村的故事,我们不仅能看到烟台部分农村“党组织无力、集体增收无门、群众致富无路”的昨天,还能看到“因为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而处处生机勃勃”的今天,更能看到“群众坚定跟党走、乡村全面振兴”的明天。现在全烟台市因为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而在短短1年多时间实现了天翻地覆、脱胎换骨变化的村,已经达到3245个,占到全市村庄的52%。

 

(一)为什么要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蓬勃发展的今天,经常有人问我:“当初你们怎么想到要做这样一件事?”之所以下决心去闯这样一条新路,主要是基于对当前农村现实问题的思考。我在两个市任过组织部长,工作之余走访了3、4百个村。通过进家入户地走访,我感受到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集体穷。多数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有的村即使有集体经济,也主要是靠简单的发包租赁,增收渠道单一,发展后劲不足。而集体经济空壳,政治就会空壳,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就会空壳。

 

二是支部弱。农业生产经营权和劳动成果的分配权在一家一户,基层党组织失去了影响力和权威性,说话没人听,干活没人跟,同样导致执政基础很不牢固。

 

三是群众散。农民各自单打独斗,弱化了对集体的依赖,淡化了集体意识。个人自扫门前雪,集体事务无人问。

 

四是产业衰。一家三亩地,很难形成规模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尤其像烟台,苹果是我们的一个重要产业,我们这一茬苹果都是改革开放之初种的,盛果期就是30多年,这些年苹果的品质和产量都开始走下坡路了。如果靠一家一户来更新改良品种,不太现实,因为家里留的都是老人,他们没有精力、财力来更新品种。而且苹果从种下去到产果,大概还需要三四年的时间,如果靠农民自己更新,这三四年没有收入,不能糊口,只好另谋出路。如果这个时候再不重新组织起来走集约化的道路,可能这个产业真的就一蹶不振了。

 

五是合作社也有些乱象。有的偏离了造福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向。

 

在这个过程中,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提高党的组织力”的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和省委相继部署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总书记还要求山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组织部是党委的重要部门,一定要在党和国家的大战略之下为党分忧、有所作为。

 

怎么才能解决农村的问题?在调研中农民也给我很多启发,给我讲他们认为该怎么做。在这个基础上,我认真读习总书记的书,学习总书记讲话,也读各种观点的学者的书和文章。我觉得,党组织应该站出来,靠党组织的引领把群众重新组织起来,重构集体和群众之间的利益连接纽带,这可能是破解农村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所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个办法,其实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过程。

 

现在回过头去看,这件事的意义还不仅在三农本身。在中美贸易战日益加剧的情况下,农村作为发展稳定器甚至助推器的作用日益凸显。如果农民收入提高了,资产升值了,城市的二产三产就有了更广阔的市场,就可以实现“内循环为主”。相反,如果再不把乡村组织起来,不仅是影响共同富裕,而且城市的产能过剩风险、企业经营风险、失业风险、稳定风险都会增大。这一正一反说明,乡村振兴不仅仅是一个“补短板”的问题,也是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

 

 

(二)如何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

 

思路有了,工作怎么开展?这要从2017年春天说起。

 

2017年3月,《塘约道路》一书风靡全国,我听说之后赶紧买了一本,连夜读完,心潮澎湃。因为塘约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跟我一直以来的设想高度吻合。当然,不同的是,塘约当时是村委会牵头,村社一体,而我想做的是要旗帜鲜明地依靠党支部。

 

 

1、统一思想,发动群众

 

2017年4月,烟台市委组织部下文,要求全市党组织把学习《塘约道路》作为“两学一做”的必读书,县、乡、村三级书记人手一册。5月,我们邀请王宏甲老师来到烟台,给全市2000多名党员干部做报告,然后召开了一个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和部分乡镇、村书记参加的座谈会,拉开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序幕。

 

但是我没想到,在座谈会上,大家展开了激烈的思想交锋。有的同志不赞同集体化道路,发展集体经济是走“回头路”;有的认为烟台和塘约不一样,农民一家一户发展得不错,有没有集体经济无关紧要;有的认为很多村集体的山地都承包到户了,没有预留资源和空间,发展集体经济已经“山穷水尽”;还有的讲,塘约村搞集体经济是因为穷则生变、因为有个左文学,我们没有那样的人,出不来那样的村;如此等等。

 

 

有顾虑,我认为是正常的。第一,塘约是一个点,烟台市一个面,分量不可同日而语。放眼全国,自上而下全市推进搞合作社,其他地方没有先例,没有成功经验可资借鉴,该怎么做,大家心里没数。第二,塘约村重归集体化道路,有个重要的节点,就是一场大水让他们一无所有,有点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味道,是形势所迫不得不做出的选择。一家一户在水里挣扎的时候,上了集体的大船就比在水里强。而烟台虽然集体经济薄弱,但一家一户过的并不差。本来一家一户在小船上过得好好的,现在我们号召群众爬上集体的大船,一旦大船翻了、小船又没了,如何跟群众交代呢?这个风险太大了,大家有顾虑太正常了。

 

但是我们要做的不是迁就于这些顾虑,裹足不前,而是要有所突破。如何突破?光靠一纸文件、行政命令往下压肯定不行。我不管在哪个领域开展工作,一个重要的工作方法就是搞思想发动。自己把事情想清楚,然后给大家讲明白,这样才能动员说服干部群众,自觉自愿跟咱一起干。事实证明,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就能焕发无穷力量。

 

逢会必讲,工作会宣讲,讲党课宣讲,不断进行发动。到基层调研,必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现场,必听工作进展,必问下一步打算。到基层调研,在食堂和县乡干部一起吃工作餐,我就说,你们一边吃着一边听,我吃不多,主要负责说,在饭桌上经常吃不了几口饭,就是不停给他们讲这个事的意义在哪里、我们该怎么做,不断解疑释惑。

 

比如,有的同志会问,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时期的合作社有什么不同?是不是走回头路?

 

我们就讲:新中国70年来农村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是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这是对延续几千年的小农经济进行的一场伟大变革,是走向合作化、集体化的伟大探索,对此不能否定。第二次是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人民公社后期,统得过死的问题日益显现,农民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事实上在实行了“分”的改革后,短时间内激发了农村的活力。这两次变革都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做出的必然选择,都在当时发挥过巨大的作用。

 

现在我们进入新时代,应该综合历史经验开创一条新路,既通过组织起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又通过股份合作调动入社群众的积极性,还通过引导资本参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党支部最有优势把各方力量整合在一起。而且,现在办的合作社既是按劳分配的,也是股权清晰的。它是过去人民公社的“螺旋式的上升”,而不是简单的回归,更不是走回头路。

 

 

还有的同志会质疑,党支部作为一个政治组织,有没有资格领办合作社?我就说:村党支部本身不是法人,确实不能直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组织群众和外来资本入股,这是合法的。这个合作社,就类似于混改了的国企。国企即使混改了,是不是也是党委会决策前置呢?是不是也是由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呢?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同样是这样,这从法理上完全讲得通。而在没有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空置,就由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停止或终止时,按法定程序改选合作社理事长,这也符合法律规定。

 

还有些同志会觉得,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不是就是前些年很多地方讲的“党支部+合作社”呢?

 

我说不是。“党支部+合作社”其实是是先有群众自发的合作社,再把支部建在合作社里,建组织扩覆盖,至于合作社的盈亏,和村集体没有关系。党支部建在合作社上当然是必须的,因为我们要实现党建全覆盖,在民营和外资企业中都要推动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的水平,在专业合作社里当然同样要实现“双覆盖”。

 

但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前者不同,是让党支部走上经济发展前台,统领合作社的一切工作,既管党建又管发展,党建全面融入到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和农民共富之中,党支部靠经济纽带把群众紧紧凝聚在一起,重建集体与群众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所以,跟党支部+合作社相比,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更能体现党管一切的原则,可以更有效地加强基层党建,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强村与富民的双赢。

 

有人觉得,其他主体领办合作社也能促进产业发展,为什么非得党支部来领办呢?

 

我说,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我们都热烈欢迎。事实上去年3月疫情期间,我们还举办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线上招商推介会,当场就签约了15亿的投资。但是我们有一个基本态度就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和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农民不能成为配角。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在一些社会资本领办的合作社中,农民只能获得土地流转基本金,好一点的有些务工收入,但不能像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只有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收益才能更多留在农民手里。

 

 

比如我们有个东院头村合作社,现金入股1万元,年分红是6000元,土地入股每亩分红是5050元,两年就能回本,从第三年起净赚。合作社能给群众这么多的分红实在是不可想象的。相比较而言,如果是其他主体来领办这个合作社,群众能够得到的顶多是每亩500元的土地流转费,其他什么也没有。很明显,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才可以有效地推动农村脱贫攻坚,实现共同富裕。

 

 

再者,集体经济是有公有私、公私兼顾的经济,不以赢利为首要和唯一目的。集体经济又是范围经济,就是为本地有明确边界范围内的成员谋利益。这利益不仅经济利益,还有社会、文化和政治利益,这些是社会资本无法做到的。如果把乡村振兴的发力点只用在农业产业化上,尽管短期内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但群众没有组织起来,政治效益没有体现,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没有得到提升,说到底这是“物本主义”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不符的。

 

 

事实证明,我们的干部都是有境界、有觉悟的,一旦把理论讲清楚之后,他自己就能焕发巨大的创造力,然后用自己的话再去讲给更基层的群众听。慢慢地,一些县、乡、村书记开始了领办合作社的探索和尝试。

 

我感觉,思想不破冰,行动就不能突围。这就好像蒸馒头,发酵不到必要的时候,馒头蒸出来就是个死面馒头。统一思想就是馒头发酵的过程。只要我们把道理给大家讲清楚,只要我们自己冲在前面带着大家一块干,推进工作其实没有那么难。

 

到2018年,很多村在没有明显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仅靠把群众组织起来,就已经实现了十分明显的变化。这时候,为了解决一些基层干部思想中的质疑,我们趁热打铁,召开了一次全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现场观摩会。那一处处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发展场景,干部群众焕然一新的面貌,打消了大家所有的顾虑。各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各种支持政策纷纷出台。直到现在,经常有领导和学者到烟台来调研,我们很自信的一点是,哪怕带着最深的质疑、审视、挑剔来,无一例外地也都会带着激动、兴奋的感受走。

 

 

 

2019年初,根据调研发现的共性问题,我们又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要求,产生了极大的推动效果。各县市区把我的辅导报告印成小册子或者刻成光盘作为教材,有的县召开了千人大会,发动到村一级;有的每月组织现场观摩,让乡镇比起来……通过层层思想发动,各县市区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当成抓实农村基层党建的“牛鼻子”,一路高歌猛进、奋勇向前。

 

 

2、由点及面,典型引路

 

做基层工作,树立样板,让大家学有榜样,这很重要。我们先找工作基础好的村、认识比较清晰的村党支部书记,帮助他们做出典型来给其他村做榜样。

 

2017年,选了11个村“试点先行”;到2018年,很多村开始做了,但是质量良莠不齐,有些做法也不规范,所以我们挑选了100个村进行规范提升,叫“百村示范”;到了2019年“千村覆盖”;2020年“全域推进”。

 

 

培育典型、典型带动很重要,让发展事实说话,让群众看到好处,他就会主动学习,自主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是不断地深入基层,发现好的经验,及时拿到全市推广,发现问题,及时在全市提醒纠正。就这样由点及面,层层切入,确保稳扎稳打,不出问题。

 

 

3、创新办法,选好“头雁”

 

办好合作社,带头人很重要。2017年刚开始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时,正好赶上山东全省农村“两委”换届,烟台又是全省换届的试点市,我们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我说选出来的人必须得是有公心、有担当、愿付出的人,因为群众把钱、把地都交到集体手里边,我们得替群众把好这个关。

 

 

于是我们提出:第一步,自荐参选,这样可以对参选人大体有数。

 

第二步,县乡村三级对参选人进行联审,设置了候选人正面清单和“十五个不得”“十五个不宜”的负面清单,在全国部署扫黑除恶之前就通过联审取消了770名有黑恶霸痞等不良记录的自荐人资格。

 

第三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提了个口号“好人加能人,才是当家人”。有的参选人没有什么案底,但是平时表现不好,在投票的时候就得靠群众把他们筛掉。通过这次选举,储备了一批有情怀有担当、能干事不出事的党支部书记,为后来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打下了坚实基础。事实上,好书记不是选不出,只要我们肯下深水找。中国那么大,优秀的人才很多,能挖掘的人很多。

 

 

选出好的带头人之后,就要加强教育培训。我们每年都送村干部到浙江大学培训,很多村书记说,看到先进榜样,知道该怎么干了,觉得自己也能干成。另外筛选部分村干部到100个示范村跟班学习,一个教十个,慢慢带出一大批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干部。

 

后来我们又建了一个乡村振兴学院,专门培训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干部,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走上讲台,现身说法谈经验,让他们在学中思考、在干中总结、在教中提升。

 

4、完善制度,确保规范

 

2019年底出台了《关于促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合作社的内部架构、股权设置、产品质量等提出指导意见,建立了“七统一”机制(项目统一评估,章程统一把关,合同统一保管,印章统一保存,资金统一代管,物资统一调配,收益统一规范),从一开始就规范起来。同时,要求合作社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支出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需经乡镇街道审核同意。这些做法有效地防控了风险,确保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平稳运行。

 

 

5、全面统筹,汇聚力量

 

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保障这项工作后劲充足。比如烟台市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商务局都出台了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意见。农科院组织了专家顾问团,推动人才上山下乡,把科技人才的创新成果转化为田间地头生产力。我们部里编写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0问、50例》,在媒体开设专栏,为领办合作社的村庄提供参考借鉴、树立赶超样板。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这样一年接着一年干,渐渐水到渠成,就形成了强大的氛围,到最后都不用我们再推着干了,有一些没干的村,看到那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村民自己都会找党支部问,我们村什么时候也这么干?还有的村,一开始有的村民有顾虑,不愿意加入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对此我们绝不强迫命令,绝不设定百分之百入社指标,只是深入做思想工作,帮群众算对比账、长远账,让每一个入社群众都是自觉自愿的。但是群众是最讲实惠的。看到加入合作社收益很好,越来越多的群众就坐不住了,纷纷申请加入到合作社当中来。

 

 

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核心本质

 

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宜工则工宜农则农。但同时我们也反复讲,具体的产业选择、组建方法、入股方式和经营模式,可以因地制宜、百花齐放、各显神通,但有几条根本的原则不能突破。

 

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执政基础是首要原则。

 

在理事长人选上,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明确这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不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时,要主动辞去合作社理事长职务。在经营分配上,要充分体现党支部决策权,尽管村集体占股可能低于企业或群众占股,但集体占股类似于金股,确保集体股权持有人在特定事项中能够行使决策权和否决权。因为党支部代表群众利益,在发展方向、合作经营、利润分配上,必须要充分保障其话语权。

 

 

第二,重新组织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是关键。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由村书记带头注册一个合作社就行了,必须把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成为主体。

 

为了保障群众利益,我们要求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以此防止大户垄断。同时,通过土地置换、集体赠股、设置公益岗等方式,把老弱病残、贫困户吸收到合作社,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致富,实现“长久脱贫”。

 

 

第三,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防止土地私有化是底线。虽然我们现在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有制还将长期存在,但如果我们把私有化作为改革方向,那岂不是又会分化出地主和贫农?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如何体现?那些为了耕者有其田而牺牲了的烈士能答应吗?只要我们还是共产党,只要我们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尽管党支部合作社的领办类型不同、经营模式不一,但牵头主导者必须是党支部,参与主体必须是组织起来的农民,生产经营必须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管怎么创新,都要拿这几个核心本质卡对一下,不能偏离了方向。

 

(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一招破题、全盘皆活。

 

一是强化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了软弱涣散到一呼百应的转变。

 

为什么会有这种改变呢?因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涵盖了村级班子建设、发展集体经济、群众增收、后备力量培养、群众工作等方方面面,可以说,抓住了它,就抓住了农村党建的“牛鼻子”,一下子把整个农村党建提了起来。比如脱贫攻坚,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抓住了扶贫的根本,不是给钱给物一时脱贫,而是靠发展产业、靠股份合作,把这些老弱病残联结起来。像招远市大户陈家流转周边13个村12000亩土地,辐射带动周边1000多名村民就业。而且,大户陈家村还派出3名党委委员,到周边3个村挂职第一书记,帮助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班子不团结的问题。

 

 

二是造就了一批好干部。我经常讲一个变化,就是城市社区的书记一般都会讲,去调研时他会拉着你看这看那,而农村书记一般都不太会讲,问一句说一句,甚至经常是乡镇书记替他回答。现在我们领办合作社的书记个个劲头十足,自信满满,再到村里去也是拉着你不让你走,看了这个项目,还得拉你去看别的项目。这种局面在之前是不可能有的。

 

 

蓬莱市槐树庄村书记李军,是80后的青年。他通过干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采取出义务工的方式,仅用2个多月时间,就开发荒山近200亩,为了吸引群众入社,他还带头把自家经营的农资店和10亩叫行地无偿地捐给合作社。2019年4月,烟台党建智库专家到他们村调研,正赶上那天早晨他在山上干活扭了脚,但是忍着疼就是不下山,一定要坚持当面和专家座谈,听大家的建议,拼了命也要把合作社做好。过了一个月,我到蓬莱给乡村振兴学院揭牌。仪式结束后,我说去村里转转吧,就临时决定去槐树庄村看看。车开到山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李军架着拐杖,腿上打着石膏,靠在一辆机动三轮上,还在指挥群众种地呢。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

 

 

海阳市有个邵伯村,村书记宋立元过去是个“宁肯种一百亩茶叶,也不愿上台讲一句话”的人,2018年参加完浙大培训后坐不住了,带领全村老少在山上规划了1300亩的产业园,几乎天天靠在山上带头干。这个村我多次调研过,宋立元说“我现在一讲合作社就兴奋”。

 

 

这样的书记太多了。我在基层调研时,一些村党支部书记反映,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解决了多年来发展集体经济无路径、组织群众无手段的问题,让他们干事有了舞台、说话有了底气,真正找到了“当家人”的感觉。

 

 

实际上,这里面很多村党支部书记都干了很多年,为什么以前寂寂无名,现在却脱颖而出了呢?我认为,这其中有两点非常重要:第一,是在上级的引导指导下,这些村书记找到了一条正确的强村富民之路;第二,是在带领党员群众战天斗地、干事创业的过程中,他们得到了历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所以,就像战争年代很多目不识丁的普通农民加入了革命队伍,最终成长为师长军长一样,任何一个好的带头人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靠党组织发现、培养、教育、锻炼造就的,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在斗争中学会斗争的。这些事实告诉我们,不是有了一个好书记才能办起一个合作社,而是在办合作社的过程中,可以锤炼出一批好书记!

 

三是趟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共赢之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把村庄过去闲散的资源、分散的资金聚合起来,统一经营支配,既唤醒了沉睡的资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也改变了过去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种植方式,运用先进技术,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从产业发展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农产品有了规模优势、品质保证,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和话语权。从集体收益看,通过领办合作社,流转土地、打破边界、连片平整,可以新增15%的集体用地,仅此一项就能为集体带来不菲的收入。对群众而言,加入合作社既有土地流转的保底收入,也有入社之后规模经营带来的支出相应减少,既有入股分红增加收入,也有入社务工增加收入等等,有效解决了农民以地养老的问题。

 

四是带出了一支感党恩跟党走的群众队伍。有一次,中组部领导下来暗访,遇到一个老人,问他“村里怎么样啊?”老人高兴地讲“村里的小年轻干的好!说到底还是共产党好啊!”无独有偶,过了一阵,省委领导去了了一个村调研,偶遇了几个晒太阳的老大爷,也是说:“村里的小年轻干的好!说到底还是共产党好啊!”不同村不同的群众发出了同样的心声。我们各级干部干工作,不就是图老百姓说声共产党好吗?再比如莱阳市西石河头村,以前干旱时群众浇地都是抢水,现在建起了集体示范园,群众在抱团发展中增强了集体观念,都发扬风格先让浇集体的地,然后再浇自家的地。这个村90%的农户都加入了合作社,在合作社示范园的对面,有两个大户领办的合作社也想流转群众的土地,但没有一户愿意把地给他们,因为大家从村党支部干事的决心中变得重新相信组织了。

 

 

五是乡村治理更加有序。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培养了一批懂政策、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干部,吸引了大批外出务工人才返乡创业,促进人才振兴。村集体有了收入,建广场、办晚会、改善基础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和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过去烟台为人所熟知的是改革的第一阶段——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其实现在,烟台已经超越了这个阶段,正在不断扩大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内涵。横向上,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社。纵向上,就是提高合作的层次、扩大合作的规模。在乡镇和融合发展区一级,要大力推行建联合社,解决村级合作社办不了、办不好的事,逐渐形成“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基础,各级党组织普遍领办集体经济”的格局。再往上一级,县域统筹规划布局、产业发展、政策资金、土地利用,尤其是公共服务,建设很多小的经济中心、生活中心,让农民就地成为职工,通过“在地工业化”“在地服务业化”,实现“在地城镇化”,进而实现城市与农村同步发展。

 

 

疫情之后,总书记两次讲到要走好农业合作化道路,说明我们这个事做对了。目前全国各地已有23个省份来烟考察学习,烟台探索正在走向全国。也欢迎大家指导。

 

(根据于涛在2021年6月20日举办的【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第一期“烟台经验”上的讲演录音整理,已经本人审改)

 

于涛

中共山东省烟台市委组织部原部长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讨论

 
 
 
 

 

乡村振兴,是十九大以后实施的国家发展战略。但是乡村振兴是什么?应该怎样推进?这又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的问题。

 

乡村,是一个地理、区域、资源、人口的范畴,它主要是指一个行政村。因此,乡村振兴,主要的任务就是行政村的振兴。边界与主体的划定非常重要。这一点,烟台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模式非常清楚,旗帜鲜明。前组织部长于涛说“我们有一个基本态度就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村集体和农民,在发展过程中,农民不能成为配角。”其次,还需要明白“振兴”是什么?“振兴”不仅是农业的振兴,比如农业产业化。也不仅是农民的振兴,比如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还应该包括乡村生态环境、生产环境、福利环境的不断改善。所以,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一些地区的政策把乡村振兴理解为“农业振兴”、“农民振兴”,都是非常片面的,很可能会导致政策的偏误和乡村的停滞、衰败。

边界清晰、内容清晰、目标锁定,下一步就应该是行政村乡村振兴的机制设计、磨合和建设。烟台模式对此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一)组织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基层组织机制

 

烟台的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比较成功地完成了行政村组织机制的初步建设。这种特殊的组织机制可以具体地概括为“市委组织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合作社”。市委组织部首先当仁不让,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于涛等上级干部比较深刻地领会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总书记的多次讲话精神,所以能够在烟台辖区内反复学习、借鉴贵州塘约村的经验,同时创造性地设计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并从上到下反复宣讲、检查、推广。这是最重要的经验之一。目前在烟台,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比例,已经超过50%,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效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支持,思想也逐渐形成了共识。按照于涛的说法,就是“只有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收益才能更多留在农民手里。”,说清了这一发展模式的内在合理性和先进性。即行政村的乡村振兴,方方面面都必须有党中央的引领和村党支部的领导、规划。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创新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之一。在全国其他地方,一些成功发展集体经济的村庄,方法其实也大同小异。它们都表明了集体经济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党支部及其组织机制的支持,比如河南的南街村、江苏的蒋巷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等,它们与烟台的衣家村等都是殊途同归。

 

(二)愿景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种整体的资源配置机制

 

合作社必须要让村民展望长远的发展前景,并产生良好的发展愿景。按照相关法规,5人以上的农民就可以自由组建合作社。因此,合作社一般只能覆盖村庄的一部分生产资源,远远不能覆盖全部,由此极可能在村庄内产生资源的冲突、浪费。这就是目前大多数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也是其缺陷。也就是说,专业合作社发展成功,并不等于行政村的乡村振兴就获得成功。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则可以避免专业合作社的这种资源的冲突。这是因为村党支部,天然就具有全村资源的视野、责任和动员能力,这种内部化的功能和能力是不可替代的。村党支部的成员,一般是本村优秀的村民,他们熟悉村庄的山山水水,自然就明白农业、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潜力和方向。在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组织机制建立起来以后,他们就会将这种视野、愿景、责任,转化为全村的各个项目、各个产业的发展规划、方案。村庄的发展愿景,如道路、水渠、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旅游景观、幼儿园、食堂等,就会呈现在村民面前,就会成为有效的激励,而不是短期行为。

 

这种整体性的村庄发展愿景由村党支部提出,并最能够被社区成员普遍接受。当然这也是一个科学、专业的规划过程。村党支部或村“两委”的成员在组织机制的建设过程中,还需要成为资源、生态、产业、市场方面的专家,而不能仅仅是行政性的干部,或只会招商引资的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发展战略,在农村就是“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其实主要就是指行政村的生态文明建设。但是“绿水青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自然科学的发展课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只能依靠村党支部的统筹、专业治理,“久久为功” 。

 

(三)干部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包含关键的精神激励机制

 

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能够展望村庄整体发展的前景,这是一种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之上才能产生的愿景机制。但付诸实施,则首先需要建立有效的干部激励机制。因为只有村干部动员起来以后,村民才可能动员起来。按照于涛的说法,就是“选出来的人必须得是有公心、有担当、愿付出的人,因为群众把钱、把地都交到集体手里边,我们得替群众把好这个关。”所以,村干部激励与企业、公司的经理人激励有本质的区别。村干部激励,更多是一种精神激励或“共同富裕”的激励。如果村干部仅仅是因为自己赚钱的原因加入合作社,则合作社必然失败。村民一旦失去对合作社带头人的信任,后果就会不堪设想。所以,在市场经济开放的大环境中,合作社的带头人需要特别的素质、特别的激励。对此,烟台模式中的“好人+能人”是必须的、必然的。“好人”就是要“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村干部及合作社的带头人一定不能多吃多占、搞腐化。否则,“搭便车”、“磨洋工”就会在村庄内蔓延,没完没了的纠纷、扯皮就会源源不断,最后合作社就会瓦解、失败。从几个探路者的报告看,这些成功的村干部都有一种为家乡、为老百姓做事的“情怀”。正是这种“情怀”推动他们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赢得了村民的信任。

 

所以,村干部的激励机制是关键中的关键,一般不能采取奖金、股权等物质利益的激励方式。但党的各级组织,也需要关注、关心这些优秀村干部及其家庭的利益,要让他们分享共同富裕的成果,不能让他们因为“情怀”牺牲太多,甚至牺牲健康、牺牲生命。

 

(四)激励机制,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

 

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各个专业合作社也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处理好身份、劳动、土地、资本等几个特别的分配要素之间的关系。从制度上要优先保障村民的权益。

 

身份,是一种资格权。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长久不变”,导致村里有相当一部分村民没有土地承包权,但是他们的家又在村里。因此,激励机制必须顾及在村村民的身份权益,尤其是村里的老弱病残的村民的身份权益。他们有这样的权利。否则,他们就会成为乡村振兴负面的力量,更谈不上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烟台模式的衣家村充分考虑了这一点,通过集体赠股等方式,让所有村民都能获得“原始股”,由此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就能共同受益。其实,这也是“共同富裕”的一种方向。

 

劳动,是社会主义制度最基本的分配依据。劳动除了可以直接参加的分配,同时也可以成为一种股份。这是烟台模式的一种创新,非常重要。在合作社的股权结构中,劳动股应该占有相当的比重。即农民除了可以领取一般的工资,还可以通过劳动股参与最终的分红。这相当于一种期权激励,会为村民展现长期的利益愿景。衣家村的“工票”制度值得重视,“工票”除了可以在村内交易,更重要是可以转化为劳动股。这是“按劳分配”机制的一种比较彻底的体现。

 

承包地。村内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都是集体所有。但是在“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基本经营制度下”,“承包地”是一种物权,它属于各承包户。因此,在合作社统筹、开发全村的土地资源的时候,承包地入股是必要的。否则,承包户就会拒绝承包地参与全村的土地开发,村庄发展的整体性就可能被破坏。烟台的一些村庄,以1000元作为保底的租金,流转农民的承包地,首先保障了村民的基本权益。同时承包地还作为股份参与分红,分享发展的成果。这是承包地入股的很好的机制,值得研究、推广。
 
资本。村庄的产业开发不能离开资本,包括外部资本和村民集资。因此,合作社在股权结构的设计过程中,需要确定资本的份额。太高,显然不行,会直接损害村民的身份、劳动的权利,产生贫富不均。太低,也不行,资本没有积极性。烟台模式设定的个人持股不能高于20%是合理的,避免了合作社被大户控制。其实还需要对外部资本持股予以必要的限制。必须保证村庄内的所有产业都在村党支部的控制之下。
 
技术。村庄产业的开发还离不开一些新技术,这就需要在股权结构中,适当考虑技术股的比重。鼓励外部的科技人员拿着科研成果、专利,参与行政村某些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开发。
 
集体股。集体股也必须存在。集体股产生的分红,是村财政和村福利的重要来源之一。应该根据村庄公共品供给的规模和“共同富裕”的目标来确定集体股的比重。因此,烟台模式中的集体股占10%的比重,我认为还是偏低了些。

 

总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创新,这在全国应是首创。从机制角度看,它是“组织机制+愿景机制+干部机制+激励机制+专业合作社+小农户”的一种机制叠加的组合状态,同时也具有制度、机制的灵活性、开放性。相比“小农户”,它能够“大船出海”,推进行政村的整体发展,主动适应市场竞争的大环境。更重要的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村党支部的组织机制,也如“定海神针”,始终代表着全体村民的利益和村庄发展的正确方向。

 

(胡靖执笔)

 

胡靖

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综合农协研究组成员

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 教授

 

排版:张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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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禾之家综合农协研究组

这是一个探索中国三农事业发展的制度方向和实施路径的学术研究群体,起步于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在陕西洛川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2005年,该课题组扶助一批农民合作组织设立“农禾之家”联盟,并于2011年正式注册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成为该中心下设的综合农协研究组。该研究组拥有多机构、多学科、多领域的专家志愿者,主要针对农民再组织化、乡(镇)域和村域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与乡村社会基础再造进行方案设计、试点探索、理论创新、案例剖析、政策推进等。自2013年起,连续编辑出版《综合农协》季刊,年度集体著作《综合农协 中国三农改革的突破口》,举办“农民组织化“、“东亚综合农协”、“集体经济与合作社”、“供销社改革”、“乡村社区工作者”、“青年返乡”等领域的论坛和讲座,与地方政府合作进行乡镇级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试点。